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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简要介绍
法治文化专业作为法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交叉学科,2008年开始作为法学理论专业下设三级方向招收研究生。该专业于201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获得博士学位授权,成为国内首个“法治文化”交叉学科博士点,并于2015年开始招生。
法治文化专业主要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法治,用法治的理念来构造文化。该专业注重从交叉学科的视野,既注重从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,又注重从哲学与逻辑、宗教与伦理、语言与翻译、文学与历史、思维与行为等维度开展研究,为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。该专业师资雄厚、特色鲜明,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专业。
二、研究方向
(一)法治理论。
主要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法治,用法治的理念来构造文化。研究方向既注重综合性的理论研究,也注重法律实务的研究。
(二)中外法文化史。
通过考察中外法文化发展历程,比较中外法文化发展异同。借鉴国外法文化史的优秀经验,为我国的法治文化研究和建设提供更多的视角,提炼具有普遍性的法治文化精神和价值。
(三)法治思维与法律语言
法治思维主要从哲学与逻辑的角度进行研究,包括法治与价值、权利与哲学、法律与道德等维度,还包括法律分析、事实推理、法律推理与判决论证的规律、规则与方法等。法律语言将语言学的理论应用到法律界,对法律的制定、研究、翻译、实践中的专业语言现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。
三、培养方式
本专业设立博士生指导小组,指导小组成员由校内博士生导师负责,吸收有较高学术造诣、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校内外科研教学人员参加。在博士生指导小组内实行导师个人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。
在博士的培养中,积极鼓励个性研究和学术创新,努力提供适当的各种访学、学术交流和司法实践的机会。